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民生法治问题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民生法治问题作者黄卫重视民生是中国共产党和本届政府执政理念的一个鲜明特征
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书记将“民生”精辟的阐述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简单的说就是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娱,衣食住行娱离不开消费,胡总书记把消费者权益保护提高到了民生建设的高度
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让人民群众买的放心、吃得放心、用的放心”
买、吃、用都是消费的内容,政府对民生的重视实际上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新的目标
党和国家都表明了对民生的重视,重视民生离不开对百姓消费活动的重视和对消费者权益的法制保障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与民生法制建设的关系《辞海》中把“民生”解释为“人民的生计”,这符合新时期党和国家“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
在实际生活中就是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娱,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娱都离不开消费,所以消费是民生的内容之一,消费者权益的法制保护也是民生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以人为本”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民生法制的共同理念每一个人都离不开消费,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
“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要求“以民为本”,要求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正是保护老百姓的消费利益
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体现国家重视老百姓的利益,是执政党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执政理念的直接体现,也是党和国家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的最好体现
“民生”自古以来就有着不同的含义
新中国成立后,民生概念在国家发展层面上发生了质的变化,民众利益被放在了国家建设的首位,彻底改变了传统的狭隘的少数人的范围,使民生之“民”成为人民大众
党的十六1大以来,民生更是被放在了突出的位置,“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被深深贯彻于国家执政理念中,新时期的民生理念突出地体现为“以人为本”
民生建设需要法制保障,在法制建设中将老百姓利益放在首位,切实保障民生利益,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