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任务由来近年来,随着海藻酸钠产品在食品、保健、医药、化妆品、纺织印染、造纸、橡胶、涂料等工业领域的不断推广应用,国内外对海藻酸钠需求量不断增加
中国是世界上海藻酸钠的生产大国,年总产量约 2 万 t,占世界总产量的1/2;中国也是海藻生产大国,年产量约100 万 t,目前用于生产海藻酸钠的只有20 万 t/a,因此具有丰富的原料资源优势
美国达柯拉国际有限公司是一家专营染料助剂的公司,年销售海藻酸钠400~500t,全部从中国进口
因此,美国达柯拉国际有限公司经系统调查分析后,决定在赣榆县金山镇(又称徐福镇)境内建立 400t/a 海藻酸钠生产项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达柯拉海藻工业委托我院进行该项目的环评工作,我院接到委托后即进行本项目的资料收集及现场调查监测,编制环评报告书提供建设单位,供环保部门审批
2 编制依据1
1 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 12 月;(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96)66 号令;(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 4 月 29 日;(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95)58号令;(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96)77号令;(6) 国务院第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年11 月 29 日;(7) 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发[1999]107 号《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8) 江苏省环委会 [98]1 号文《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规定》;(9) 江苏省环委会、计经委、建委[88]01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0) 苏政发( 97)105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意见》1997 年 7 月 17 日;(11)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