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制度酒店每年对各部门及责任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二)由总经理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执行考评工作。(三)考评结果上报酒店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按本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具体奖惩措施。(四)考评细则:1. 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及程序(一) 总经理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二)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三)具体惩罚事项有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责任人批准后执行。三、奖励规定为加强酒店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 元。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 100 元。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 元。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50 元。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0 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门奖励100 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 元。宣传防火知识,积极钻研消防业务,并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议和长远规划并得到公司消防安全负责人认可,奖励: 200 元。被评为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部门、个人的,奖励: 200 元。被市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评为先进的,奖励500 元;被评为市级先进的奖励: 1000 元。四、处罚细则(一)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元罚款;扣20分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的。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未经消防局批准而擅自进行扩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审要求而被责令拆除的。因违反制度、职责、程序而造成火灾或延误火灾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