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1 页 共 4 页安全管理文书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安全检查标准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2 页 共 4 页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安全检查标准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 职安全管理人员
维护、操作、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岗位操作技能
液化石油气瓶不得设置在居住房间内
液化石油气瓶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
气瓶与燃具的净距不小于0
气瓶与散热器的净距不小于1 米
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 ( 配置 3 个或 3 个以上 15 公斤,2 个或 2 个以上 50公斤气瓶 , 采用自然或强制气化方式将液态液化石油气转化为气态液化石油气 , 通过管道向用气设施供气的生产设施) 1 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由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管理
当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小于 1 立方米 (8 个及以下 50 公斤气瓶 ) ,瓶组间可设置在与建筑物( 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除外) 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超过1 立方米,应将其设置在高度不低于 2
2m 的独立瓶组间内
瓶组间、气化间、用气设施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报警器应设在值班室或仪表间等有24 小时值班人员的场所
瓶组间与毗邻建、构筑物的墙壁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瓶组间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
6 商业用户使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对在用的 YSP-0
5 型、YSP-2
0 型、YSP-5
0 型、YSP-10型、YSP-1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的检验周期均为4 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