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1 页 共 4 页安全管理文书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安全检查标准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2 页 共 4 页液化石油气商业用户安全检查标准1.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 职安全管理人员。 2. 维护、操作、管理人员具备必要的燃气安全知识,掌握岗位操作技能。1. 液化石油气瓶不得设置在居住房间内。2. 液化石油气瓶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 3. 气瓶与燃具的净距不小于0.5米。4. 气瓶与散热器的净距不小于1 米。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 ( 配置 3 个或 3 个以上 15 公斤,2 个或 2 个以上 50公斤气瓶 , 采用自然或强制气化方式将液态液化石油气转化为气态液化石油气 , 通过管道向用气设施供气的生产设施) 1 液化石油气瓶组气化站由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管理。 2. 当采用自然气化方式供气,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小于 1 立方米 (8 个及以下 50 公斤气瓶 ) ,瓶组间可设置在与建筑物( 住宅、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除外) 外墙毗连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当瓶组供应系统的气瓶总容积超过1 立方米,应将其设置在高度不低于 2.2m 的独立瓶组间内。 3. 瓶组间、气化间、用气设施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报警器应设在值班室或仪表间等有24 小时值班人员的场所。 4. 瓶组间与毗邻建、构筑物的墙壁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5. 瓶组间不得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6 商业用户使用的气瓶组严禁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对在用的 YSP-0.5 型、YSP-2.0 型、YSP-5.0 型、YSP-10型、YSP-15型钢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至第三次的检验周期均为4 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 3 年;对在用的 YSP-50型钢瓶,每 3 年检验一次。当钢瓶受到腐蚀、损伤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对使用期限超过15 年的任何类型的钢瓶,应予以报废处理。1、气仅供参考 [整理 ] 第 3 页 共 4 页瓶供应商应提供充装单位充装许可证( 复印件 ) ,并在有效期内; 2、气瓶供应商应向用户提供合格气瓶(气瓶注册登记,在检验期和有效期内) ;3、气瓶安全标示清晰齐全;4、气瓶使用者应建立气瓶进出记录台帐。1. 燃气器具连接部位可采用软管连接, 软管应是燃气专用橡胶软管和不锈钢波纹软管。 2. 连接燃气器具和燃气管道的燃气用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