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2013年度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个别校级表彰奖励的通知各学院:为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我校“创优争先”活动蓬勃开展
根据《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将2012-2013学年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评选表彰工作:一、评选对象评选表彰范围为我校2011级和2012级在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和学生集体
二、评选内容优秀学生奖学金设校长特别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学科竞赛成果奖、文体活动单项奖(含文体活动先进个人)、社会工作单项奖(含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先进个人)、实践应用单项奖(含公益活动标兵)、精神文明单项奖(含道德模范标兵)、创新单项奖(含创新人才奖)等
校级表彰奖励包括:“百佳”优秀班长或团支部书记、“百佳”寝室暨“百佳”寝室长、创业之星、自强之星等
三、评选比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中的学习优秀奖学金请参照《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的比例参评
1学科竞赛成果奖、文体活动单项奖(含文体活动先进个人)、创新单项奖(含创新人才奖)、创业之星、自强之星因条件设置较严格,故不设人数限制
社会工作单项奖(含社会实践、社会工作先进个人)、实践应用单项奖(含公益活动标兵)、精神文明单项奖(含道德模范标兵)、“百佳”优秀班长或团支部书记、“百佳”寝室暨“百佳”寝室长每学院按不超过5人/项进行参评
四、条件、程序及表彰奖励办法请参照《福州外语外贸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单项奖中有含校级表彰奖励内容的必须同时参考以上两份文件的条件设置,所有上报名额必须符合条件,并在校内公示5日以上
五、评选要求1、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