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对我市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作为百姓出行的代步工具,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省力、操作简易和使用费用低廉等优点,已经迅速进入城乡家庭
不仅成年在使用,就连中小学校的学生中也出现了电动自行车替代人力自行车的趋势
1996年,我国第一辆真正意义上的电动自行车“大陆鸽”在南京研制成功至今,其外观、性能等也都在朝着“摩托化”的方向不断变化,而我国专门关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法规出台相对滞后,这开始衍生出与交通安全等相关的一系列困惑,于是,规范管理电动自行车的呼声也就日益强烈
目前,专门针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法规,国家层级的还没有出台,有的仅是个别地方出台一些地方性规章
这方面我市目前还处于空白
为了出台适合湛江地方特点的电动自行车管理规章,确切把握目前我市百姓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情况是迫切的
笔者利用职业上的便利,通过观察法、谈话法等手段,就电动自行车问题进行了专项的调研活动
一、我市电动电动自行车的普及情况尽管电动自行车在我国大部分地区未能上牌,仍属于“黑户”,但随着电动自行车在速度、外型等方面的不断更新,其消费者群体也在日益扩大
1998年,我国电动车销售量仅为6万辆,2012年则升至1
4亿辆,大约平均10人就拥有一辆
目前我市到底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多少
笔者没有准确数据,若按全国平均数推算,我市目前电动自行车的拥有量应该不少于70万辆
面对电动自行车队伍的日益扩大,进一步改善交通秩序,提高交通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消除电动自行车带了的不安全隐患,是我市交通管理部门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电动自行车的技术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999)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人力和电力均能驱动、最高时速小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小于40公斤的特种自行车
此外还有严格的技术指标,主要的包括:①电动自行车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