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车险理赔疑难、通融案件处理的通知各市中心支公司、省分公司营业部:为贯彻落实总公司2012年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化解“车险理赔难”的矛盾,结合“创优江苏”活动的要求,坚持在理赔管控中既要有效控制理赔风险,维护公司利益,又要树立公司品牌,维护客户关系,减少理赔纠纷
现就进一步规范车险理赔疑难、通融案件处理提出以下要求,请各机构遵照执行
一、疑难、通融案件的定义(一)疑难案件:指保险责任不明确,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在损失金额核定或在赔付中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
(二)通融案件:指根据保险合同或法律规定,保险人不应承担或不应完全承担赔付责任,但是在权衡各种具体情况,仍赔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的案件
二、疑难、通融案件处理原则(一)赔付后不会造成被保险人不当得利,能起到巩固业务发展、增强公司影响力的积极作用
(二)被保险人应具有相当的市场或社会地位,与我公司长期合作且往年满期赔付率处于中等水平以下
(三)通融赔案增加了公司额外赔付成本,各机构须谨慎对—1—待、从严掌握,严禁无原则性、滥用通融赔付处理案件
三、疑难、通融案件处理流程(一)各机构对疑难、通融案件处理应组织专项会审,并认真做好会审记录,会审人员须填写《车险疑难、通融案件会审表》(见附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案件概况
包括事故责任认定情况、定损情况、处理的疑难点、被保险人历年来的保费收入及赔付情况、拟处理方案
2、部门或人员的会审意见
包括承保部门意见、理赔/客户服务中心意见、机构总经理室意见以及机构集体会审意见
必要时可以增加其他专业机构或人员的意见
(二)在机构集体会审意见填写完毕后,须盖机构公章予以确认,并请各机构指定专人登记并通过OA系统车险业务表单形式报送,见下图:—2—请在“摘要信息”中填写机构会审意见,在“正文”中填写相关请示内容,并将《车险疑难、通融案件会审表》扫描件作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