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教职工日常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让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维护学校良好的工作秩序,培养优良的校纪、校风,塑造教职工爱校敬业、作风严谨的职业精神,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借调、代课教职工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三条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和早退
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一节课对待
逢节假日不按规定时间擅自提前离校或无故推迟返校者,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教职工应尽心尽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闲串、喧闹、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娱乐片等
不擅离职守,不影响他人工作和学习
因公事离岗(含外出办事、在校内其他场所)的,要打好招呼
召开会议或有其他任务时,找不到相关人员,超过20分钟按旷工一节课对待
第五条教师不准擅自离开课堂,不准私自调课
教室内,不准穿短裤、拖鞋、超短裙,不准接打手机,不准吸烟,不准坐着讲课
第六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遇到学生身体不适或意外情况,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帮助
不准取消学生上课的权利
第七条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酒后进入课堂;严禁在值班和执行公务时饮酒;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宴请饮酒
第八条文化课教师上课必须提前3分钟进入教室,技能课教师必须亲自到教室引领学生列队到实训车间
教师有维持课堂秩序的义务,要加强课堂纪律,禁止学生打闹、做小动作、睡觉
1第三章行为规范第九条教职工要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接人接访要主动热情,对待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要如期圆满地给予答复
第十条严守会议及各项集体活动的相关纪律,做到按时出席,积极参与,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活动无关的事情
会议期间要自觉关闭通讯工具,需要记录的,应带好笔本
第十一条自觉做好卫生值日,维护并保持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