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教育局文件启教人〔2010〕30号关于评选启东市第三批优秀校长、第二批学术带头人、第五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通知各镇(乡)教育管理办公室、各直属单位:为了认真落实《启东市中小学名校长工程实施意见》、《启东市建设“名师工程”、评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实施意见》(启教字〔2000〕174号)文件精神,加强骨干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培养和选拔中小学管理与教学第一线的优秀校长和中青年教师,经研究,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名师、名校长的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优秀校长、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人数范围及对象评选优秀校长10名,学术带头人20人,学科带头人50名,骨干教师200名
优秀校长的评选范围及对象:全市中小学(包括电大、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少年宫)现任正职校长(教管办主任)
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及对象:全市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包括电大、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少年宫及教育教研机构)
二、优秀校长、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条件㈠优秀校长评选条件1
热爱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德高尚,廉洁公正,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深受本校教职工的信任和赞誉
依法治教,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和人事制1度改革,在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所在学校办学已形成特色并有一定影响
掌握现代教育管理理论,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在学校管理方面的研究已取得一定成果
近3年,在南通市以上报刊发表教育管理和学科教育方面的论文各1篇(其中省级论文不少于1篇)
或近3年正式出版教育管理专著(与他人合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