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通知各院(系)、部、中心:为表彰在本科教学评估、实验室绩投资立项效评估及在日常实验室教学管理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鼓励他们进一步搞好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的高级专门人才”做贡献,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7月份开展校实验室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先进集体的主要条件:实验室结构合理,整体素质高;教学任务饱满,三年内未出现教学事故;规章制度健全并能严格执行;注重实验教学的研究和改革并取得成绩;实验室建设、布局科学、规范
先进个人的主要条件: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热爱实验室工作,积极承担实验室建设任务,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和完成教学、科研实验和管理工作任务,工作量饱满
3、作风正派、团结互助、服从分配、热爱集体,在思想、品德和作风等方面能为人师表
4、在实验室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实验室投资立项绩效评估和实验室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二、评选对象和评选名额1、评选对象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我校正式建制的实验室,人员编制不少于3人
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在实验室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分管实验室院长或领导、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秘书、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工人等专职实验人员
2、评选名额根据学校先进评选规定,拟评选表彰实验室先进集体3—5个;实验室先进个人名额为各单位总人数10%左右,总人数为18人
三、评选办法和步骤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选、校评选小组审核、学校审批的办法,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发扬民主、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具体如下:1、各单位应成立评选小组,其成员一般由分管实验室的领导、实验室主任、实验室秘书等人员组成
学校成立评选小组,其成员有主管校领导、分管实验室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