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文件青岛市教育局青残联字〔2009〕66号━━━━━━━━━━━━━━━━━━━关于评选推荐全市特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区市残联、教体局,市直有关部门,青岛市盲校,青岛中心聋校,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市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中心、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近年来,我市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涌现出了一批特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经市人事局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特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推荐名额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拟表彰特殊教育工作先进集体80个,先进个人180名
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和条件(一)评选范围:1、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中心等从事残疾儿童、少年、成人教育的机构;2、积极接纳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和举办特教班的普通中小学校;3、从事特殊教育管理、关心支持特殊教育事业的部门和社会有关单位
4、残联系统兴办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二)推荐条件21、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锐意创新进取,富有凝聚力
2、维护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关心支持残疾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在制订政策、统筹规划、资金投入、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帮助特殊教育学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残疾人回归主流社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单位
3、特殊教育学校、机构坚持教书育人的办学方向,办学思想端正,工作目标明确,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注重社会效益,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在推动残疾人教育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学校机构完整,人员配备整齐,各项管理制度齐全
4、坚持对残疾学生缺陷补偿和潜能挖掘并举,在传播文化知识的同时,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多种能力特别是职业技能的培养
5、办学条件良好,设备设施齐全,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和学生要求,信息技术普遍得到应用
6、教师配备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