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基金设立模式梳理(上篇)——政府引导基金近两年,我国特色小镇建设已进入高速发展期,成为当下我国的经济新热点
特色小镇以产业为主导,在开发建设期往往具有投入高、周期长,且前期无过多资产可进行抵押贷款等特点
设立针对特色小镇项目专项基金是目前通行的一种融资方式,有助于社会资本快速导入,并推动项目加速落地
文章分为上下两篇,对基金两种设立模式进行全面梳理;本文为上篇,主要阐述政府引导基金交易结构分类及现状,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行文结构目录如下:一、政府引导基金的概述及交易结构分类二、政府引导基金发展现状及特点三、案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四、案例:江苏省特色小镇发展基金一、政府引导基金的概述及分类(一)政府引导基金概念投向特色小镇的产业基金可以按照其发起方不同分为政府引导基金与产业投资基金,其中政府引导基金由政府发起,产业投资基金由社会资本发起
政府引导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引导基金三大类型)通常由地市级以上政府(通常是财政部门)牵头发起,委托出资平台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出资人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共同出资,合作成立产业基金的母基金,对国家重点产业项目的建设进行政策性引导和扶持
政府通过较少财政资金的“种子”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达到杠杆效果,扩大基金对项目投入的规模和力度
政府引导基金在投向具体项目时需经过政府的审批,同时还需金融机构审核
广义上讲,基金的组织形式一般有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
基金的管理人可以由基金公司(公司制)或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制)自任,也可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
(二)政府引导基金结构分类针对特色小镇项目,政府引导基金的交易结构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Ⅰ型结构:只设立母基金,不另设子基金该种模式下,政府基金虽然由政府发起,但是政府通常不直接参与出资及基金管理,而是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