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西南政法大学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学院、处(部、办)、图书馆、法研所、信息中心、校医院、后勤集团公司、工会、团委:我校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通过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各学院的密切配合,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地促进毕业生就业,圆满完成了预期的就业目标,取得了显著成绩并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2010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目的通过评先活动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调动各学院和就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二、评选项目本次评选项目设“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就业工作特别贡献个人”三类。三、评选条件(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2.积极开展队伍培训,就业工作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工作认真负责;3.就业工作管理规范,积极开展信息收集、就业指导、就业市场建设等相关工作,信息上报、就业方案制作等日常工作质量较高,无重大差错;4.积极开展就业工作理论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5.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当年本单位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高于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5个百分点;或当年本单位毕业生年底就业率高于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3个百分点;或当年本单位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或年底就业率为全校最高。(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有强烈的就业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业务能力强,工作成效明显;3.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研究成果;4.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毕业生做好就业服务工作;5.学院推荐的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当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75%以上(含75%),专科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70%以上(含70%);或当年毕业生年底就业率达90%以上(含90%);或比前一届同期增长5个以上百分点(含5个)。(三)就业工作特别贡献个人评选条件参加评选的个人须为我校校友、在校教职员工(就业工作者除外)、退休教职员工,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1.关心支持毕业生就业工作,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推荐达3次以上或提供就业信息3条以上者;2.对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其他特别贡献者。四、评选程序(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采取申报制,由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申报;(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由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对申报人进行筛选并推荐一人上报;就业工作特别贡献个人由各单位按评选条件进行推荐。(三)申报先进的集体和个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评选推荐表(详见附件),由单位统一于2011年3月1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至就业办(集美楼4001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就业办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6725832867258338电子邮箱地址:xzjyb666@126.com(四)学工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差额评选及公示。(五)公示之后,将推荐材料上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审批通过后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附件:1.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2.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3.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别贡献个人推荐表学学生工作部二一一年〇三月七日附件1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年月日主要工作指标2010年毕业生人数初次就业率(6月底)%年终就业率(12月底)%工作特点和业绩单位推荐意见年月日学工部审核意见年月日学校意见年月日附件2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单位毕业生人数符合申报的具体条件主要工作业绩推荐单位意见学院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学工部审批意见年月日学校审批意见年月日附件3西南政法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别贡献个人推荐表年月日姓名性别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