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西南政法大学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学院、处(部、办)、图书馆、法研所、信息中心、校医院、后勤集团公司、工会、团委:我校2010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通过全校上下的共同努力和各学院的密切配合,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地促进毕业生就业,圆满完成了预期的就业目标,取得了显著成绩并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2010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目的通过评先活动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调动各学院和就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项目本次评选项目设“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就业工作特别贡献个人”三类
三、评选条件(一)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结合实际积极推进并取得一定成效;2
积极开展队伍培训,就业工作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工作认真负责;3
就业工作管理规范,积极开展信息收集、就业指导、就业市场建设等相关工作,信息上报、就业方案制作等日常工作质量较高,无重大差错;4
积极开展就业工作理论研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5
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毕业生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当年本单位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高于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5个百分点;或当年本单位毕业生年底就业率高于学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3个百分点;或当年本单位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或年底就业率为全校最高
(二)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1
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有强烈的就业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2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政策,业务能力强,工作成效明显;3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在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研究成果;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