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本院各支部:在我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在院内评选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并在“七一”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促进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为我院教育科研改革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党支部(党小组)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和执行1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定
积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突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带领支部党员为完成教育科研工作和促进教育科研改革发展,艰苦奋斗、不断进取;注重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效果突出;重视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注重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优秀共产党员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和坚强的党性观念,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表现突出;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服从党组织的领导;遵纪守法,带头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紧紧围绕本单位、本部门的中心任务大胆开展工作,为本单位、本部门的改革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教育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得到群众公认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