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旅行社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办〔2009〕9号(2009年4月29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以新一轮旅游促进大行动为动力,推动杭州旅游业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大发展,加快建设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打造“东方休闲之都”,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快旅行社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加快旅行社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1、重要意义。旅行社一头连接境内外旅游市场,一头连接宾馆饭店、景区景点、购物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是旅游业发展中最活跃、最积极和最核心的因素,在旅游业发展中处于龙头、枢纽和集聚地位,是串联旅游业各大要素的桥梁和纽带。进入新世纪以来,杭州旅行社总体规模不断扩大、整体实力不断增强、市场集约程度不断提高、行业品牌初步崛起,推动了杭州旅游业持续快速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但杭州旅行社小、散、弱、乱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已经成为制约杭州旅游业发展的最大“瓶颈”和“短板”。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杭州旅游业正面临严峻挑战。进一步加快旅行社发展,就是实现杭州旅游业转危为机、跨越发展的新招、实招和“杀手锏”。加快旅行社发展,推动旅游产业结构升级、转变发展方式,是杭州旅游业接长“短板”、提升综合实力与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是拓展杭州旅游业发展“新蓝海”、保持“一高一领先”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杭州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打造“东方休闲之都”的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加快旅行社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加快旅行社发展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共建共享与世界名城相媲美的“生活品质之城”、打造“东方休闲之都”、建设“现代化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和市场配置力“三力合一”,坚持入境游和国内游“两轮驱动”,坚持引进和培育“两手抓”,推动杭州旅行社集团化、专业化、信息化、品牌化发展,实现杭州旅游业转危为机、跨越发展,不断提升杭州旅游业的综合实力与竞争力,努力实现杭州旅游业由“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的历史性跨越。3、具体目标。通过五年的努力,实现杭州旅行社四方面新提升:组团接待能力有新提升。全市旅行社组团接待人次年均增长15%,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0%;行业龙头培育有新提升。培育一批营业收入超亿元的旅行社大企业、大集团,其中营业收入超10亿元1家、5亿元5家、1亿元30家,实现国际旅行社全国百强排名前20名零的突破;产业集中程度有新提升。入围全国“百强”、省“百强”、市十佳的旅行社接待人次、营业收入占全行业比重年均增长5%;行业品牌塑造有新提升。争创一批全国驰名商标和省、市级著名商标,其中全国驰名商标1个、省级著名商标2个、市级著名商标5个。4、基本原则。坚持三力合一。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政府主导力、企业主体力和市场配置力“三力合一”。坚持两轮驱动。努力实现旅行社入境游和国内游协调发展,推动入境旅游、国内旅游齐头并进。坚持双管齐下。既要积极引进境内外有品牌、实力和竞争力的旅行社,又要大力支持本地旅行社做大做强。坚持四化带动。以集团化推动产业集中、以专业化加快特色发展、以信息化寻求创新突破、以品牌化占领市场高地。二、加快培育旅行社大企业大集团5、加大品牌旅行社引进力度。吸引全国“百强”旅行社、境内外知名旅行社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对经营满一年、组织境外客源来杭每年达1万人天以上或国内客源来杭每年达2万人天以上且无重大恶性服务质量投诉的旅行社,根据上一年度上缴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90%给予奖励,奖励期限为3年。6、支持旅行社规模化经营。支持旅行社实施合并、重组,不断扩大规模。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超3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30亿元的旅行社,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60万元奖励;营业收入超30亿元后,每上15亿元台阶给予25万元奖励。7、支持旅行社网络化经营。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