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规范重大信息报告及处理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及处理工作,保证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公司编制了《重大信息报告及处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了使该项工作得到有效实施,现将该办法公布试行,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若有建议请书面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调度室代超斌
公司工程管理部2014年10月14日XXXX有限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及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重大信息报告及处理工作,保证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项目管理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细则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重大信息报告及处理的责任划分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的重大信息报告及处理责任划分
1、项目经理是项目重大信息报告及处理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工程部是重大信息报告及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调度负责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调度室,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本办法规定的重大信息事项负责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对口部门
第五条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及处理责任划分
1、公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是重大信息报告及处理的第一责任人
2、公司工程部调度室是重大信息报告及处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项目上报的重大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按分管领导的指示处理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公司相关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重大事项按分管领导的指示进行处理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向调度室反馈处理结果
第三章重大信息事项的范围第六条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或事件时,相关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息向上级主管领导和部门予以报告
(一)既有线行车事故
(二)安全事故
(三)工程质量事故
(四)路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