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GB50057-94 建筑物防雷设计法律规范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物防雷设计法律规范GB50057-94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 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实行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法律规范
第 1.0.2 条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法律规范不适用于无线塔、共用无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防雷设计
第 1.0.3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在仔细调查地理、地质、土壤、 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 基 础 上 , 详 细 讨 论 防 雷 装 置 的 形 式 及 其 布 置
第 1.0.4 条 建筑物防雷设计除应执行本法律规范的规定外 , 尚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和 法 律 规 范 的 规 定
第二章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 第 2.0.1 条 建筑物应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 发生雷电 事 故 的 可 能 性 和 后 果 , 按 防 雷 要 求 分 为 三 类
第 2.0.2 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 、 具 有 0 区 或 10 区 爆 炸 危 险 环 境 的 建 筑 物
三、具有 1 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 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 2.0.3 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 、 国 家 级 重 点 文 物 保 护 的 建 筑 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