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限价”、“预算控制价”和“标底” ——王毅青《造价师》243、244 期 投标报价一直是招标投标活动中最关注的内容,一个准确、合理又经济的投标报价往往决定了一个投标的成败,而围绕招标投标出现的各种竞争最终又都反应在价格上
企业是要讲效益的,为争取更大利润,投标企业会采用各种方式在报价中动脑筋,例如采用不均衡报价方式(合理的或投机的)或使用各种手段获取“标底”信息等,而最直接和最丑陋的方式是串通投标和围标
为有效控制围标和哄抬标价,招标人也在想尽办法予以控制,事先编制“标底”就是有效控制的极好方法
编制标底办法虽然好,可是又有保密问题不好解决,各个环节都容易出差错
所以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倡鼓励招标项目不设立标底,进行无标底招标
而无标底招标对价格控制又有些困难,都在不同程度上碰到围标造成的哄抬标价以及低价抢标现象,结果就又有了“最高限价”和“预算控制价”
基本建设项目中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项目是围标和低价抢标的重灾区
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环节基本简化,年度计划批准后项目直接进入设计和建设实施阶段,而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又以房建、市政工程为主,即项目批准后进入招标投标阶段
相对来讲,此类建设项目年度基本建设投资额度较大(每年都有很多),分到各单位(各招标人)工程投资额度小的又比较多(如一段路、一栋房、一个综合楼等),而投标企业多为当地企业,外地企业参与很少
此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时会出现:1、项目投资额度小时,参与的施工队伍比较多,而资质要求一般又比较低,往往一个项目报名就能报十多二十家,施工能力参差不齐,投标企业之间多是“朋友”,与招标人代表个人关系复杂
2、此类项目投资额度比较大的,又很少有大到外地企业来参加也有得赚,一个单位工程的招标,对投标人资质要求比较高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经常是就那几家企业
3、有些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如公用房、埋线、修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