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商品水泥混凝土搅拌站检查情况的通报(0 7 -1 ) 各有关单位: 为了掌握我市近来提供公路工程施工的商品水泥混凝土生产质量情况,提高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的质量意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我站于6月20日至7月20日对参与我市南光高速公路、107国道第三期改造工程、东部沿海莲塘-盐田港高速公路、横坪高速公路、龙沙路市政工程、盐坝高速公路施工的商品水泥混凝土搅拌站(以下简称为搅拌站)进行检查。本次检查了“深圳市新丽鑫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共 15个搅拌站,现将本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多数搅拌站对公路交通工程施工中,所用的水泥混凝土质量要求有进一步的认识、重视,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质量管理办法并落实到日常生产中去。 2、各搅拌站所设立的试验室,除“深圳市越众混凝土有限公司(盐田站)”外,配备的试验人员、试验仪器基本上能满足搅拌站在水泥混凝土、原材料方面的自检试验需要。 3、多数搅拌站有设置砂、碎石专用料场,把质量比较好的砂、碎石用于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生产,确保了水泥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4、多数搅拌站的自检试验,有按交通部有关试验规程和评定标准进行试验、评定。自检试验资料、混凝土生产记录、原材料进场记录等台帐,记录比较齐全。 二、存在问题: 1、搅拌站的试验人员对公路工程有关试验规程、原材料检验结果的评定标准仍不太熟悉,特别是初次受查的搅拌站,采用的试验规程和评定标准错误更大。 2、部分搅拌站自制的试验原始记录表过于简单,需要记录的信息不全。 3、由于近来我市在碎石供应方面比较紧缺,以致部分搅拌站进场的碎石石粉含量比较多。 4、市富通混凝土有限公司(沙井分站),对我站于06年二次检查时,提出存在的水泥试验室无控温装置、试验环境不合格的问题置之不理,至今仍无改正。 各搅拌站存在的问题祥见附表一。 三、要求及措施: 1、建议各项目业主对存在较多问题、质量管理不到位、存在问题又不改正的搅拌站给予适当处理,慎重考虑使用其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2、各项目监理单位应加强对相关搅拌站的质量监控,加强对进场原材料(特别是砂、碎石)的监理抽检力度,不合格的材料坚决不得用于公路工程的混凝土生产。对仍无建立专用砂、碎石料场的搅拌站,应要求他尽快建立完善,做到专料专用。 3、近期天气比较炎热、部分搅拌站因水泥混凝土运抵标段施工现场的时间比较长,以致其坍落度损失比较大。为防止搅拌站采取在施工现场盲目加大外加剂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