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嵊州市教体局工作委员会文件嵊教体团〔2011〕1号关于评选二〇一〇学年度教体系统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市属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小学团组织: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工作安排,市教体局团工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二一学年度教体系统共青团工作先进集〇〇体和先进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项目10个先进团委(团总支);20个先进团支部;15名优秀团干部(教师);100名优秀团员(学生)
二、评选条件1
先进团委(团总支):能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切实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根据青少1年学生特点,发挥团组织优势,扎实有效地开展团工作;大力加强团建工作,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成效明显;班子团结,制度健全,组织有战斗力和凝聚力,团的作用发挥明显;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的各项任务
先进团支部:班子健全,团结协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坚持团支部工作手册制度,发展团员和“推优”工作常抓不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开展团活动,较好地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的各项任务
优秀团干部:能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和团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服务团员青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作风踏实,深受团员青年的信赖;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作用,所任团组织工作成绩出色,并得到学校领导的肯定;担任团干部时间一年以上
优秀团员:热爱共青团组织,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拓展自身素质;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工作踏实,能力较强,学有所长,在某方面事迹较为突出;热心为他人服务,能在团员青年中起表率作用
三、评选要求1
评选采取学校推荐、征求乡镇(街道、开发区)团委意见2和市教体局团工委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