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郓城县委郓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试行)郓发〔2009〕31号摘要一、奖励和优待政策(一)政治优待1、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应征青年在征兵时优先入伍
2、在考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安置军转干部、退伍军人时,对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及其父母优先录(聘)用
3、各级各单位评选劳动模范、精神文明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各类先进个人,优先推荐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
4、优先把申请入党的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作为党员培养对象
5、优先推荐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作为村(居)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
6、优先推荐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员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青团代表、工商联执委候选人
(二)婚姻优待7、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达到晚婚年龄,婚姻登记前自愿接受医学检查的,婚检收费减免50%,其余部分由本人所在单位负担;农村居民或城镇失业、无业、自谋职业人员,一律免费提供婚检服务,所需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8、实行晚婚的家庭成员,给予各不少于100元的现金奖励或相当价值的物质奖励;农村居民由乡镇负担,干部职工由单位负担,城镇失业、无业、自谋职业人员由县财政负担
9、干部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天,增加的婚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三)生育优待110、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女工作人员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不少于90天的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11、晚育和符合条件申请二孩生育的家庭,计划生育部门及时提供优生咨询、孕期保健、产后随访服务,晚育和计划内二胎四项病毒监测费由县财政负担;卫生部门对计划生育家庭在县内各医疗机构进行孕期检查时,免挂号费、减免25%的辅助检查(黑白B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