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等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各学院研工办、申请答辩研究生及其导师: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校研字〔2013〕38号)文件精神及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为做好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学位授予的有关新规定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学位信息报送的新规定和学校第四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按如下规定执行:1、研究生学位论文授学位前复制比检测分“答辩前检测”和“答辩后检测”两阶段完成
从本学期开始,所有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复制比“答辩前检测”和“答辩后检测”全部由各学院负责完成;研究生所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应为导师确认的最终版本,每篇论文每阶段只检测一次
第一阶段为答辩前的论文复制比检测(称为“答辩前检测”),复制比检测结果为全文不超过20%且单章不超过25%的研究生可申请答辩(各学院可高于此标准,且已提前告知学生和导师)否则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第二阶段为研究生答辩之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之前的论文复制比检测(称为“答辩后检测”),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不接受检测结果不合格者的学位申请,且报校学位办备案
校学位办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国家归档前所有已授学位论文进行复制比电子抽检(简称“授学位后检测”),对检测未通过者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在受理博士学位申请时,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严格审查学位论文与学科的相关性、所发表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的相关性、同等学力博士获科研奖励与学科的相关性等;凡相关性不够的学术成果,将视为无效成果,不予认定
3、博士研究生在提交盲审前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达到学校的相应要求
各学院应在博士申请学位论文盲审时审核其学术论文的合格性,并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