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一师教通〔2016〕47号关于2017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各院(部):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根据教育厅的要求和学校的统一部署,现将2017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的组织形式采用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和个人自主联系实习两种方式,以学校统一安排为主
原则上师范生的顶岗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
二、实习对象2013级四年制本科学生、通过学籍转换考试的2011级初中起点六年制公费定向生
三、师范类学生实习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制定的教学计划,2013级本科师范生(含小学教育专业定向免费师范生)及2011级六年制公费定向师范生,在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顶岗实习
其中2013级学前教育专业及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实习方案由教育科学学院和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自行制订并组织实施,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目的要求、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指导教师及学生安排、经费预算等)于实习前一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其他各专业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行
(一)学校统一安排的师范类学生顶岗实习1
公费定向师范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安排至协议县(市)(即生源地)进行顶岗实习,再由生源地县(市)教育局安排至实习学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不得自行联系实习单位
下学期开学后学生可直接到相关县(市)教育局报到,按教育局的安排到指定学校实习
各院部组织核对公费定向师范生相关信息,并在5月25日前将核对后学生名册报教务处(样表见附件1)
2.2013级本科非定向师范生原则上均需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
学校统一安排的顶岗实习,实习学校由教务处统一联系和安排
各院部根据学校安排的工作进程提前做好顶岗实习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参加学校统一安排顶岗实习的学生,应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
(二)师范类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2013级非定向师范生以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