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管理领导组织机构编制:审核:批准: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关于成立安全风险管理领导组织机构为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隐患排查与治理履约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完善安全风险管理机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理责任,实现安全风险管理目标,成立乌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第16合同段安全风险管理领导组织机构
一、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卓发成副组长:王志华、刘强、辛军、王国胜、施军组员:各部门部长、各工点技术员、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危险源辨识评价领导小组组长:卓发成、王志华、刘强、辛军、王国胜、施军、杨长江、雷力、倪小文、周雷、季海莉、周勇、任涛
二、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职责1、负责批准标段内的建设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对评估结果负责;2、负责审定项目部《风险管理办法》,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比;3、负责批准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计划,组织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批准安全风险管理的检查通报及奖罚决定
(二)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1、在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对组长负责;2、组织并参与对标段内的建设工程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组长审批;3、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4、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计划,报组长批准后监督落实;5、定期组织对标段内安全风险管理的检查、考核、评比,形成通报或奖罚决定,报组长批准
(三)安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职责1、在副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对副组长负责;2、由工程技术部牵头,其他部门成员参加,根据设计文件中对安全风险的控制要求,对所有工程的地质条件,环境条件,施工条件等逐一进行核对、分析,列表统计,确定各工点安全风险等级,形成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报副组长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