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目 的 为 加 强 河 北 大 唐 鼎 旺 实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集 团 ) 办公 用 品 、用 具、设备、设施的 管理,规范流程,节约成本,特制订本办 法。 第 二条 适用 范围 本办 法适用 于集 团 办 公 用 品 的 管理。涉及办 公 用 品 的 申请、采购、入库、保管、发放、使用 、维修、报废、盘存、交接程序等。 第 三条 管理原则 一、集 中管理原则; 二、程序化原则; 三、权责分明原则。 第二章 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 四条 管理部门 一、行政事务部是集 团 办 公 用 品 的 管理部门; 二、所有 使用 部门各自负责本部门办 公 用 品 的 日常管理。 第 五条 管理人员 一、行政事务部负责集 团 办 公 用 品 管理的 专员为 办 公 用 品 管理员( 以 下 简 称 管理员),具体负责集 团 董事会办 公 室、各中心( 以 下 简 称 各部门) 办 公 用 品 的 盘存、支领、询价、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维修、报废、移交等工作; 二、各使用 部门必须设置办 公 用 品 专管人员( 以 下 简 称 专管员),负责本部门办 公 用 品 的 预算、申请、支领、保管、使用 、核查、维修申请、报废申请、月度消耗汇总等工作,积极配合行政事务部做好办 公 用 品 管理的 工作; 三、员工在使用 办 公 用 品 的 同时也负有 保管、节约的 责任; 四、总裁、分管副总裁、行政管理中心主任及行政事务部经理负责对各部门办 公 用 品 的 配置审批和报废审批。 2 第 六 条 办 公 用 品 分 类 办 公 用 品 按 其 使 用 性 质 分 为 办 公 耗 材 、办 公 用 具、办 公 设备、办 公 家具四种。(附件 1) 第 七 条 管理流程 一、盘存 (一)盘存时间,管理员于每月五日至十日对集团库存办 公用 品 进行月度盘存,并填写《办 公 用 品 月度盘存表》(附件 2); (二)盘存意义 1. 为 做出较为 精确的采购提供库存依据; 2. 以此减少在保证正常使 用 条件下的库存数量,降低资金占用 。 (三)盘存要求 检查办 公 用 品 的库存情况,必须做到准确无误。 (四)盘存人员组成 由两人以上(管理员及由行政事务部指定的盘存人员)人员共同完成盘存并签字; (五)盘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