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刑事案件常用法律依据 一、立案条款 1 、对公安机关自己发现的犯罪事实的立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2 、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案件立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二、 侦查措施条款 1 、传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2 、询问证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3 、搜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4 、扣押物证、书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5 、扣押邮件、电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一十六条 6 、查询、冻结存款、汇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7 、解除扣押(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解除扣押物品、文件/退还邮件、电报/解除冻结存款、汇款,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8 、发还被害人(扣押的物品,经查证属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 9 、鉴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1 0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1 1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1 2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三、 强制措施条款 1 、拘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2 、取保候审 (1 )适用范围: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2 )适用范围: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