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销渠道合作协议内蒙古锦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年月日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邮政编号: 010010 电话:受托方:内蒙古锦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邮政编号:010010 电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国和国民法通则》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渠道分销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项目名称合作方式1、甲方指定乙方为呼和浩特铁骑华府项目闻都项目分销渠道
(以下简称“该项目” )进行渠道分销工作
2、渠道分销可售房源:可售房源为“该项目”案场在售房源
第二条、合同期限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到期前,如甲已双方未达成续约一致意见,则按本合同按自动终止处理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事由,双方不得单方面擅自终止本合同
第二条、销售价格销售基价以开发商案场分阶段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格表为准
合同期内,开发商有权对销售价格进行调整
第三条、合作模式1、服务模式: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分销渠道代理商,乙方将组成渠道团队进行拓客(不限于线下活动、线上数据倒入),指定案场驻场,乙方整合自有的线上媒体资源:网络 58 同城 和线下渠道: 电销拓客,户外展点、外拓人员、二手门店,为甲方输送客户到销售案场
2、乙方具体拓客模式细则:意向客户以双方驻场确认后,填写到访确认单为准
(详情见附件一)第四条、 服务费标准铁骑华府: 月销 15 套内按每套 5000 元结算佣金,月销15 套至 25 套(包含 15套)每套按 6000 元结算佣金,月销25 套以上(包含 25 套)按每套 7000 元结算佣金
闻都: 月销 10 套内按每套 5000 元结算佣金,月销10 套至 20 套(包含 10 套)每套按 6000 元结算佣金,月销20 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