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管文明执法的思考城市管理的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优美的城市环境,以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为出发点,以城市管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为归宿点,建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体制,从而达到执法的最佳效果
作为城管执法的主体,城管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就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题中之义和必然要求
一、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的现实意义城市管理与其他执法部门不同,天天处在与被管理人或被执法对象的矛盾之中
城市管理以文明执法的手段,妥善处理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对于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强化“执法为民”的思想城市管理人不仅是管理者又是服务者,是公仆,是卫士,尊重市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其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将促进社会形成尊重法律、维护法律、信仰法律的观念,为管好城市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有利于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在过去日常的执法工作中,有些同志习惯地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对立起来,简单认为双方只是管制与服从的关系,忽视了城管执法相对人的参与权与主人翁的地位,或片面地认为城管执法主要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而忽视行政指导、行政协调等柔性执法手段
注重文明执法,就有利于正确引导相对人,减少管理和被管理的矛盾,促进城市管理健康发展
(三)有利于防止一般性矛盾的演变、扩大和激化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是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为群众排扰解难,从而增进市民群众对政府的依赖,增强凝聚力,化解矛盾,减少上访等不安定因素同时可以让处在社会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充分表达意志,依法行使权利,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
(四)为公正实施强制手段奠定基础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通过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解决矛盾,能增强市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更能有效地争取群众、争取主动,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使群众受到教育,违法者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