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管文明执法的思考城市管理的目的是创造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优美的城市环境,以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为出发点,以城市管理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为归宿点,建立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行政执法体制,从而达到执法的最佳效果。作为城管执法的主体,城管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就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题中之义和必然要求。一、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的现实意义城市管理与其他执法部门不同,天天处在与被管理人或被执法对象的矛盾之中。城市管理以文明执法的手段,妥善处理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对于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有利于强化“执法为民”的思想城市管理人不仅是管理者又是服务者,是公仆,是卫士,尊重市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其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将促进社会形成尊重法律、维护法律、信仰法律的观念,为管好城市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二)有利于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在过去日常的执法工作中,有些同志习惯地将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对立起来,简单认为双方只是管制与服从的关系,忽视了城管执法相对人的参与权与主人翁的地位,或片面地认为城管执法主要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而忽视行政指导、行政协调等柔性执法手段。注重文明执法,就有利于正确引导相对人,减少管理和被管理的矛盾,促进城市管理健康发展。(三)有利于防止一般性矛盾的演变、扩大和激化城市管理文明执法是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为群众排扰解难,从而增进市民群众对政府的依赖,增强凝聚力,化解矛盾,减少上访等不安定因素同时可以让处在社会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充分表达意志,依法行使权利,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四)为公正实施强制手段奠定基础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做到文明执法,通过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解决矛盾,能增强市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更能有效地争取群众、争取主动,确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使群众受到教育,违法者受到惩处。二、制约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的因素及原因近几年来,城市管理工作正在逐步向规范化和经常化的方向发展。但是文明执法仍面临许多制约因素,仍然受到种种阻力,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城市管理的体制及其配套的工作机制还不完善这往往形成管理的“空档”和责任的“真空”,影响文明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主要表现为管理的层次不清,责任主体不明,责任制的制定、实施和考核结账尚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体系,有关职能部门配合不力,未能形成综合治理的机制。(二)对广大市民宣传引导不够管理人员“管”得多,疏导得少;巡街训斥得多,深入市民做细致的思想工作的少;治标的多,治本的少;应付检查的多,注重实际效果的少。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工作没有立足于努力帮助广大市民树立“城市美化是我家”的思想和构建现代城市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的价值观念。(三)当前的城市管理工作文明执法开展的还不够彻底主要表现为:执法主体和程序不规范。一方面,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还不够,致使极少数违法者有恃无恐;另一方面,城市管理者,为了遏制违法行为不断滋长和蔓延的势头,往往采取简单的甚至不合法的方式处理“重点人”、“钉子户”的违法问题。这样,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整改效果,而且往往激化矛盾,引起许多市民的反感甚至抵触,使管理工作陷入多数人不支持、不合作的困境。上述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我认为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一)地方经济发展快了,带来的社会负面直接导致文明执法难度提高地方经济发展快了,导致大量的外来人口的进入,这些人的基本城市管理素质较差,给城市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地方经济发展快了,城市的基础配套设施就已经是在超负荷运转,城市管理文明执法的难度就相应的加大了。(二)观念落后和机制不健全,是城市管理文明执法工作效益较差的关键所在。在许多城市管理者的头脑中,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管制型”行政的观念根深蒂固,而求实创新的精神和现代“服务型”行政、“促进型”行政的观念以及行政效率观念却十分缺乏。同时,在这样一种观念状态下,有效地行政管理机制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