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绵节能减排办[2010]4号签发人:谭岗绵阳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委、政府办、国资委、经委、建设局、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交通局、商务局、农业局、广播电视局: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为了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四部委定于今年6月12日至18日联合举办以“节能攻坚、全民行动”为主题的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按照省发改委等十四部门《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关于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地区[2010]503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紧扣职能职责,制定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好节能宣传周活动。1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主要内容为:宣传方案制定情况,采取的办法措施,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青少年行动、企业行动、学校行动、军营行动、政府机构行动、科技行动、科普行动、媒体行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典型的事例等,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建议意见。总结于2010年7月5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发改委发规科)。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组织开展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成绩显著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给予通报表彰。联系电话:2220769(传真)电子邮箱:fgfgk2009@163.com附件:省发改委等十四部门《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地区[2010]503号)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2345678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