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专利发明奖励制度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以下简称市制造专利奖励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市制造专利奖(以下简称市制造专利奖)的申报、推举、评审、异议处理、授奖等工作
第二章 评审组织第三条 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由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和市人事局等部门组成的市制造专利奖评选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
评选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市制造专利奖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组建市制造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二)建立评审专家库;2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组建专业评审组;(四)组织专业评审组进行初审;(五)处理异议和组织复审;(六)对评审结果和复审意见进行审核,确定拟奖励名单;(七)对弄虚作假、骗取市制造专利奖的,报请市政府批准撤销奖励;(八)其它相关工作
评选办公室下设秘书处,负责市制造专利奖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评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人,由市知识产权局主要领导或者专家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主管领导担任,委员若干人,由市政府相关部门主管领导、相关专家和企业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
任期内市政府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如有变动,由该部门新的主管领导自然续任
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负责市制造专利奖的评审,主要职责是:(一)确认专业评审组的设置及人员组成;(二)做出获奖制造专利和奖励等级的评审决议;(三)决定市制造专利奖评审工作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3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根据当届制造专利奖的申报情况,在不同领域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由各领域的相关专家组成,人选由评选办公室从评审专家库遴选,报评审委员会确认
第七条 各专业评审组评选相关领域的市制造专利奖申报项目,其主要职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