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根据省委高教工委《关于省属高校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深化整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办〔2014〕20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开展深化整改、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安排如下:一、认真抓好整改工作“回头看”按照省委实践办《关于善始善终做好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通知》(陕群办发〔2014〕23号)要求,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对照整改方案,进一步深化整改落实工作
在深化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回头看”:一看整改落实情况,各单位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任务是否完成,责任是否落实到人,是否有进度要求,是否有督促检查措施;二看建章立制情况,本单位的制度修订落实情况,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带头遵章守纪;三看“四风”问题是否有反弹回潮情况
通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正在整改的加大力度,尚未整改的尽快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把整改工作抓常抓细抓长
二、高标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省委和省委高教工委有关要求,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作出专门安排,认真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民主评议时间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的民主评议工作,须在2015年1月15日前完成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员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程序
以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首先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班子对照检查情况,然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支部(党小组)进行
民主评议内容
教职工党员应结合年终工作总结,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
学生党员重点围绕是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及学业完成情况等开展评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