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乡镇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乡镇工资集体协商实施方案为全面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共决机制、 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 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 维护职工合法酬劳权益,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 县决定于 3 月至 6月,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活动
实施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和目标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 以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为契机, 全面推动各类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促进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进展同步增长, 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进展
力争在 6 月底前, 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 95%
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 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 调查摸底、 明确目标阶段( 3 月上旬) 1.摸清底数, 明确重点
各乡( 镇) 街道总工会, 各企业工会要组织开展调查摸底, 根据企业的规模、 类型、 行业的不同确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企业、 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
特别要将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作为工作重点
2.制定方案, 明确任务
各乡( 镇) 街道要根据本方案, 结合本区域实际, 细化工作措施,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成立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 把”百日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 二) 启动、 要约阶段( 3 月中旬) 1.主动要约, 启动协商
从 3 月中旬开始, 启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程序
基层工会要主动向没有建立、 拒绝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 或上一轮工资集体合同期满的企业发出协商要约
企业行政方接到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之日起 15 日内要作出书面答复予以回应,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
上级工会要指导、 帮助基层工会依法行使要约权, 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有困难的, 上级工会可依法代替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
对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变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