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乡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制定目的为了切实加强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提升公共卫生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奖惩制度。考核内容乡镇环境卫生考核包括以下内容:1.城乡居环境整治工作;2.垃圾分类处理及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工作;3.食品安全检查工作;4.疫情防控工作;5.职业病防治工作;6.消防安全检查工作;7.其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核标准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制定考核标准,并根据工作量大小制定评分。考核得分根据考核内容及其重要程度,制定相应的得分。具体如下:1.城乡居环境整治:分配 10 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垃圾分类及转运设施建设工作:分配 10 分;3.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分配 10 分;4.疫情防控工作:分配 10 分;5.职业病防治工作:分配 10 分;6.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分配 10 分;7.其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分配 10 分。扣分标准考核中未达到要求的行为即扣相应分数。具体如下:1.城乡居环境整治工作未完成任务:扣 2 分;2.垃圾分类处理及垃圾分类转运设施建设工作未达到要求:扣 2分;3.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未达到要求:扣 2 分;4.疫情防控工作未达到要求:扣 2 分;5.职业病防治工作未达到要求:扣 2 分;6.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未达到要求:扣 2 分;7.其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未达到要求:扣 2 分。综合得分及考核优秀单位名单确定将考核得分和扣分标准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评定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单位为考核优秀单位,需在考核年度内保持卓越工作。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奖惩措施奖励考核优秀单位:1.双倍拨付当年度环卫经费并上报区政府表彰;2.颁发荣誉证书。其他单位:1.考核奖励经费从环卫经费中提取;2.优秀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并记录到个人档案。惩处考核差单位:1.按结果扣除次年环卫经费 10%;2.督促整改,对不整改或不配合的单位,列入区环保黑名单记录;责任人员:1.对重大事件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责任人员进行追责;2.无故拒不接受或不配合考核的单位,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考核执行本奖惩制度的执行由区环保局具体负责,未尽事宜根据相关文件执行。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结语本制度对于加强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实现乡镇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至关重要。各乡镇应严格根据标准执行,对考核优秀单位给予充分肯定和奖励,对考核差单位进行严肃处理,以推动本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