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理词合伙协议纠纷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代理词尊敬的审判员: 天津 XX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本诉原告及反诉被告韩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与刘某合伙协议纠纷 CC 案壹审诉讼代理人
接受委托后代理人向委托人详细了解了本案的案情,经过开庭询问,代理人对本案有了充分的了解,现代理人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予以参考
CC、韩某某与刘某之前是合伙关系,共同成立了“某某少儿创意画馆”
2024 年 12 月中旬,韩某某与刘某商定 CC 起合伙开画室,两人便于 2024 年 2 月共同承租了坐落于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 AAAA56-1-103 房屋(以下简称 AAAA 房屋),用于开画室,画室名为“某某少儿创意画馆”(以下简称“某某画馆”),租房后,韩某某开始为画室购置办公用品等,刘某开始做宣传工作
2024 年 3 月 7 日”某某画馆”正式开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50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本案中韩某某与刘某两人并没有订立书面合伙协议,也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两人之间具备合伙的其它条件,各自提供资金,实物,合伙经营,共同劳动,韩某某认为与刘某是事实上的合伙关系,且刘某在反诉状中,也要求与韩某某解除合伙关系,双方只是口头协议合伙,双方都承 2 / 8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认存在合伙关系,故韩某某与刘某是合伙关系,共同成立了“某某少儿创意画馆”
二、韩某某与刘某现已解除合伙关系
“某某画馆”开业后,韩某某与刘某在经营过程中彼此的意见、经营理念等存在很多分歧,两人常常谈到解除合伙关系,但就解除合伙关系的具体细节商定不 CC,韩某某便跟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