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企业员工识别证使用制度12024 年 5 月 2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十九、员工识别证使用准则 第一条 为配合人事管理需要,增进员工互相了解,由人事单位制发员工识别证
第二条 员工识别证为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识别之用,不得作为其它身份之证明
第三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或在办公处所及厂区范围内,应按规定配带识别证以资识别
第四条 员工出入办公处所及厂区未按规定配带识别证者,禁止出入
第五条 员工识别证应配带于左胸前口袋位置
第六条 员工识别证不得转借她人
第七条 员工于离职时,应将识别证交还人事单位注销
第八条 员工识别证如有遗失,应交附工本费 5 元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
第九条 违犯本准则者,依其情节轻重签请总经理议处
第十条 本准则未尽规定事项悉以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办理
第十一条 本准则自签请总经理核准后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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