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定方案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 ]74 号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 国务院各部委、 各直属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 现予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八年七月十日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 ]11 号) , 设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 职责调整 ( 一) 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二) 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 三) 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 四) 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 五) 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 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 绿化、 供水、 节水、 排水、 污水处理、 城市客运、 市政设施、 园林、 市容、 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 六) 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 七) 加强城乡规划管理, 推动建筑节能, 改进人居生态环境, 促进城镇化健康进展。 二、 主要职责 ( 一)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 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进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 二) 承担推动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 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讨论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 三) 承担法律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 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 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 参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 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进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 四) 承担建立科学法律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 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 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讨论评价方法、 经济参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