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委发﹝2011﹞8号中共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委员会关于印发《党员发展新机制》的通知镇属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发展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规则》和《中共南溪县委组织部2011年组织工作项目化管理》有关要求,打造长兴党建品牌,在《2010年党员发展四项制度》的基础上,决定印发《长兴镇党员发展新机制》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长兴镇党员发展新机制1中共长兴镇委员会2011年9月22日2长兴镇党员发展新机制保持全镇计划培养入党积极分子70名以上,计划年发展新党员16名
在新发展党员中,农村、企业一线不低于70%,初中及以上文化不低于75%,妇女同志不低于30%
为达到上述目标,在坚持党员发展常规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党员发展工作机制,重点实行以下四项制度:一、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动态跟踪制度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制,就是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择优确定的方式,建立一支质量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为党员发展工作奠定好基础
1、要主动申请
各党支部要积极宣传《党章》以及入党的条件,引导区域内的优秀分子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要广泛推优
各党支部要通过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议、党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宣传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动员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推荐工作
在已经提交入党申请的人员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除按党章规定的条件外,结合我镇实际,应侧重推荐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3富力强、在所在单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支持和配合镇(村、社区、企业)工作的群众
3、要大会票决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必须通过党支部大会(或上级党委)讨论票决,在推优环节赞成票达到80%以上,党支部大会(或上级党委)讨论赞成票达到60%以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