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随军家属在京落户的条件与流程 2010 年7 月1 日 City Hunter 办理机构: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户政大厅 办理地址、电话: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户政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办理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要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军队各总部、军兵种、北京军区、武警总部签发的《随军家属进京落户申请报告表》一式三份; 2、干部任职命令复印件; 3、如干部任职命令中未明确干部职级的(如未注明为技术 9 级工程师、正营职中队长等),需提供干部任免报告表复印件; 4、服现役满十五年以上的副营职、副科级干部(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配偶子女随军落户城八区的;或服现役满十五年以上的连职干部,配偶子女随军落户城八区以外的各区县的,均需提供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 5、女干部子女办理随军的,提供女干部调京时大单位批复或通知的复印件。如为双军人子女户口随女军人进京的,提供男方军官证或任职命令复印件; 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干部配偶、子女在原籍如为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口卡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0、子女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当年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以年计算,如 1989 年出生 2007 年申报随军的子女,即视为年满 18 周岁),持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如为待业人员须持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原件; 12、随迁两个以上(含两个)子女的:如为双胞胎的,提供两个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干部所属师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双胞胎证明; 干部再婚或干部配偶为再婚所生育的二胎,提供二胎的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二胎依据的当地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条文的复印件。再婚干部或干部配偶提供其离婚证、离婚判决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再婚一方为初婚未育,由部队政治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证明。部队干部本人或配偶再婚,更改子女抚养关系后要求办理子女户口随军的,改判子女抚养关系须满两年以上方可申报,更改抚养关系的时间以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的时间为准; 如为原配夫妻所生育的二胎,提供一胎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胎如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残疾证的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