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缺点及造价控制建议 就目前基础设施建设展望而言,结合国家经济调控政策,“投资、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是一种较为先进的承接模式,也逐步被地方政府广泛采纳。但当前“一体化模式”所存在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 、勘察设计施工一 体化的缺点 1、中标的商务标作为投资控制依据价值低 由于招标时所采用的设计方案与施工方案不一定就是最终版本,因为中标单位所编制的设计方案需要经过专家评审组评议后,可能会改动。所以,根据中标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计算出来的商务标不一定是最终版本,分项工程清单数量与单价不能成为投资控制的参考和依据,不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成本,导致中标后,对工程投资的控制十分困难,中标的商务标作为投资控制依据价值减小,大大增加了建设方面的风险。 2、中标的设计及施工方案指导后续施工效力弱 新建、改建市政项目设计一般需要经过专家评审通过后,才能进行施工图设计。由于是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进行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投标单位的设计及施工方案没有经过设计专家评审 2 / 8 就进行投标,设计及施工方案在技术标中就已确定,投标时的设计及施工方案不确定因素太多,使中标企业的设计及施工方案不能较好地作为后续施工的基本依据,这不利于建设方对项目质量和投资的控制及管理,使招标失去了其应有的基本作用。 3、中标的商务标作为投资控制依据价值低 由于投标时的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可能不是最终版本,中标单位编制的设计文本在经过专家评审后可能还会有所变动,于是根据中标的设计及施工方案来计算的商务标投标报价也不是最终版本,商务标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和单价都不能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和参考,根据中标价签订的施工合同价并不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成本,导致招标工作价值产生折扣,增加了建设方的风险。 4、一体化招标并不一定能带来项目的早日开工 在一体化招标工作结束后如果项目需要办理的行政审批手续未办好,项目还是不能顺利开工,按照基本建设前期行政审批流程,新建、改建市政项目主要有设计文本编制及评审,需向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要与周边企业签定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同中标单位签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以及办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备案,向质量安全监督站办理工程安全、质量报监, 3 / 8 申请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