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城市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
文明城市创建在塑造一个地区城市精神、树立文明形象、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为了更好地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实现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和市委九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加快小康社会进程,着眼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着眼于全面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整体水平,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坚持夯实基础,打造亮点,巩固成果,体现特色
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把包头建成全国文明城市,早日实现建设经济强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的要求和我市实际,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城市经济与城市发展 1、大力加快经济建设步伐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以建设重点工业项目和加快大企业的扩张提质为切入点,迅速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进一步扩大总量,加快速度,提高收入,确保我市人均 GDP与 GDP年增长率高于西部和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2、着力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建立打击假冒伪劣、欺诈经营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大力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窝点与市场
严厉打击走私贩私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鼓励公平竞争
营造良好的公正、公平、廉洁、高效、优质服务的法制与政务环境
3、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与水平
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及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