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3026-200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前的安全要求、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2894-1996, ISO 3864-1984,MOD) AQ 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7-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1-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AQ 3023-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设备检修 equipment repair 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4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4.1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3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4 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4.1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4.4.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4.4.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4.4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5 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4.8 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