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轮胎系列SeriesofmotorcycletyresGB/T2983-1997eqvISO4249-1:1985ISO4249-2:1990ISO5751-1:1994ISO5751-2:1994ISO5751-3:1994ISO5995-1:1982ISO6054-1:1994 代替 GB/T2983-91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7-10-14 批准 1998-04-01 实施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 ISO4249-1:1985《摩托车轮胎和轮辋(代号表示系列)——第 1 部分:轮胎》、ISO4249-2:1990《摩托车轮胎和轮辋(代号表示系列)——第 2 部分:轮胎额定负荷》、ISO5751-1:1994《摩托车轮胎和轮辋(公制系列)——第 1 部分:设计准则》、ISO5751-2:1994《摩托车轮胎和轮辋(公制系列)——第 2 部分:轮胎尺寸及负荷能力》、ISO5751-3:1994《摩托车轮胎和轮辋(公制系列)——第 3 部分:配套轮辋轮廓范围》、ISO5995-1:1982《轻便型摩托车轮胎和轮辋——第一部分:轮胎》ISO6054-1:1994《摩托车轮胎和轮辋(直径代号 4 至 12)小轮径一第 1 部分:轮胎》进行修订的
同时参照日本 JISD4203-1991《摩托车轮胎系列》标准,在主要技术内容上等效采用 ISO 标准
本标准与前版标准主要不同之点是将使用条件特征与公制系列摩托车轮胎的胎面型式作附录处理,并对公制系列摩托车轮胎的规格和尺寸依据 ISO 标准做了大量补充,增加了轮胎断面名义高宽比为 50、55、60、70 系列轮胎的规定,使其规格系列更加完善,有利于与国际接轨,促进我国摩托车及摩托车轮胎工业的发展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 GB2983-91
本标准将使用条件特征编入附录 A(标准的附录),公制系列摩托车轮胎的胎面型式编入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