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资质(第一批)审查结果的通知交公路发[ ]271 号 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 1996 年第 4 号令)和《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施工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交公路发[ ]178 号), 部申报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了审查, 并对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信登记有关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 现通报如下: 一、 资质审查结果(详见附件一) 1.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等 79 家企业符合交通安全设施资质标准, 准予经过资质审查
2.中国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总公司等 19 家企业符合通信、 监控和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标准, 准予经过资质审查
3.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公司等 3 家企业符合通信系统工程资质标准, 准予经过资质审查
4.上海三思科技进展有限公司等 3 家企业符合监控系统工程资质标准, 准予经过资质审查
5.北京华景交通新技术开发公司等 12 家企业符合收费系统工程资质标准, 准予经过资质审查
二、 安通建设有限公司等 5 家企业符合一级公路施工企业资信登记标准, 准予登记(详见附件二)
三、 福建省建工集团总公司等 6 家企业资信登记后企业名称发生了变更, 经审查, 这些企业具备上级主管部门对企业名称变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更的批复文件、 建设部颁发的新企业名称资质证书、 变更名称后的营业执照, 其实际能力没有实质性下降, 准予其以新名称参加公路建设投标, 在原资信登记表中注明新名称并加盖审批单位公章后有效
原企业名称同时废止(详见附件二)
经过交通工程专业资质审查的施工企业可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参加全国交通工程施工投标
经过此次公路工程资信登记的施工企业可参加全国公路工程施工投标
自 6 月 1 日起, 凡从事交通工程施工的施工企业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