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12024 年 4 月 19 日关于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15 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苏办发〔 〕28 号),确保到“十一五”期末,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现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 5%以上,并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进展的奋斗目标,使技能人才队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江苏又快又好地推动“两个率先”的需要,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我省经济社会进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一)建立和完善以行业企业为主体、各类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育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在各地进展职业教育、实施技能人才培育培训工程中,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育工作,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等各类职业院校的培训基地作用。大力进展民办职业教育和培训,充分发挥各类社会团体在高技能人才培育中的作用。建立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和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育制度,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育步伐。结合重大工程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以及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培育高技能人才。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新产业工人中高技能人才的培育力度。 (二)构建面对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从各类职业院校、企业培训中心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中,建立一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批以培育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多形式、多层次、多对象的基地化培训。力争用 1—2 年的时间,在全省建立以 50 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育示范基地为骨干、以一批运转正常的市级培育基地为基础和若干个覆盖 200 个以上主要职业(工种)的培训点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培训网络,形成“人才培育基地化,基地建设网络化”的高技能人才培育培训工作格局。省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育示范基地的硬件投入予以适当补助,对培育新技师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三)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育制度。成立由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