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老校区职工住房置换方案1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庆三峡学院沙龙校区教职工住房置换办法(征求意见第三稿)根据学校建设总体规划,沙龙校区实行土地置换,沙龙校区内教职工住房将进行搬迁安置
为了切实做好沙龙校区教职工住房置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置换方式在沙龙校区土地范围内建设教职工安置房,按原住房面积 1:1还套内面积,相差面积进行补偿的原则实施
注:原住房面积指房产证证载建筑面积
安置房的建设区域在应用技术学院靠近老师新村位置
二、置换对象在沙龙校区内拥有福利购房(非全证)的教职工
三、置换办法2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根据原住房面积对应置换为 A、B、C、D、E 五种面积规格的安置房,对应情况见附表“沙龙校区教职工住房置换情况一览表”
四、补偿规定1、原住房面积<置换面积的,由教职工补差给学校,补差金额由面积差价和楼层差价构成
①面积差价学校给予市场价 6~8 折的优惠,市场价的 6 折不得低于建设成本,若低于建设成本则按建设成本进行计算
市场价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时的市场价格为准(此价格待核实当时当地市场价格后,另行通知)
注:此处“市场价”是指套内面积的市场价,以下同
②面积差≦5 平方米部分按市场价六折计算,5 平方米<面积差≦10 平方米部分按市场价七折计算,10 平方米<面积差部分按市场价八折计算;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③楼层差价(只计面积差部分)参照百安校区经济适用房标准,从底层算起,7 元/层/平方米
补差金额计算公式为:(小于 5 平方米面积差部分×市场价60%+ 5~10 平方米面积差部分×市场价 70%+大于 10 平方米以上面积差部分×市场价 80%)+面积差×(居住层-最低层)×7 元/层/平方米2、原住房面积>置换面积的
由学校补差给教职工,价格参照市场价(此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