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招就字[2012]000号关于做好201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及联办院校: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为表彰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积极引导在校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就业技能,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根据《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决定开展评选2013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第一阶段: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学院在公告栏、班级QQ群或学院网站上公布《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附件一),以班级为单位评选优秀毕业生,填写《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二)
第二阶段:2012年10月17日至10月19日,学院对照《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附件一)进行审核
第三阶段:2012年10月20日至10月24日,学院在公告栏、班级QQ群或学院网站上公示评选结果(不少于三天)
第四阶段:2012年10月25日至10月26日,各学院将《师范大学2013届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二)、《师范大学201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三)及相关评选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报就业中心就业管理科,同时将《师范大学2013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三)的电子文档发就业中心老师O0信箱
第五阶段:2012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学校对学院上报的评选材料进行审批,颁发荣誉证书
二、注意事项:1、评选优秀毕业生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在毕业生中传达通知精神,认真仔细按照《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和表彰办法(试行)》(附件一)执行
2、加强宣传,以评选优秀毕业生为契机,积极鼓励在校生认真学习,提高就业技能,增强就业竞争力和就业信心
3、本次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时间安排紧凑,各学院要尽早宣传,抓紧部署,按时按质完成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