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13级中职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各系(部):人才培养方案是指导和管理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文件的精神,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更好地指导我校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规范学校教学计划管理,保证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现对2013级中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1、各教研室要召开会议,根据课程归属原则,认真研究各专业开设的课程、教学的内容、开设的学时,尤其是专业基础课程,如制图、电工及其他专业基础课,要根据专业的不同,体现专业特征,特别是在教学内容(通过课程标准体现)、开设的学时等方面
2、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各专业、教研室之间要相互沟通、注意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尽可能使各学期实训室负荷均衡
3、方案制订中要体现系统的动手能力培养和系统的基础知识培养,要将实验、实训、实习直到最后的顶岗实习整个实践教学过程系统化设计与实施,体现由低到高的职业能力发展要求
4、尽可能增加与本专业职业岗位有关的实训时间,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应低于四周
5、课程根据专业特点、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需要,可采取分段式教学方式
即前、后半学期先后实施不同课程的教学,亦可对某课程在几周时间内集中教学
6、人才培养方案的教学计划按照2
例如:可以在三年制前三个个学期基本完成专业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目标的教学;第四个学期重点进行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及综合技能训练,推行订单式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模式;第五个学期开设拓展课程,使学生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得到进一步拓展和提高;第六学期安排顶岗实习
7、为加强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可增设职业资格证书(如专门化实训及鉴定考证课程)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