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推荐江西省第二届中小学优秀校长的通知》(宜市教人字[2009]12号)文印发给你们,请校长认真阅读后此文后,有意申报者,请于5月19日下午5时前与教育局人事股联系
奉新县教育局人事股2009年5月18日宜市教人字[2009]12号关于推荐江西省第二届中小学优秀校长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届中小学优秀校长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赣教人字[2009]10号)精神,今年将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第二届优秀中小学校长的评选表彰活动,为确保把这项工作落实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在职在岗校(园)长
二、推荐名额全省第二届中小学优秀校长的评选名额100名,推荐名额150名,分配我市推荐名额为17名
我市拟按照1:2的比例下达推荐名额(见附件1),未能评选为全省中小学优秀校长的人员为全市中小学优秀校长
在推荐人选中,农村中小学校长的比例不低于30%,幼儿园园长应占一定比例,获得全省首届中小学优秀校长的不再推荐
三、推荐条件(见附件2)四、推荐程序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自下而上推荐评选
1、组织推荐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当地中小学优秀校长推荐工作,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
推荐人选要进行公示,同时征求当地纪检、监察、计生、综治部门意见,排好序上报
2、组织考察
由市教育局组织考察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意见
3、审核上报
由市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宜春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
4、评审表彰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表彰人选,公示后进行表彰
市级中小学优秀校长由市教育局进行表彰
五、材料要求1、江西省中小学优秀校长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3,一式2份);2、江西省中小学优秀校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