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12024 年 4 月 19 日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确实担负起应负的责任,保证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的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规定》的实施办法和财政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规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必须履行职责的制度
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经济建设、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同等重要的责任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精神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明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与完善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结合,坚持与完成财政工作任务相结合,坚持与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坚持与领导干部改造世界观相结合
第四条 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严肃执纪,违纪必究的原则
要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内容第五条 局党组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32024 年 4 月 19 日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任
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局党组及党组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处室主要领导对本处室、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