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市卫医字〔2010〕8号关于推荐医院评审评价专家候选人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驻市)医疗机构、局机关有关科室: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卫生部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09年版)》工作要求,为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责,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管,保证医院评审评价和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专业化和科学化,经研究,我局决定组建医院评审评价专家库
现就推荐专家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单位及名额推荐单位为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驻市)医疗机构以及局相关科室(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专家来源及条件被推荐的专家应来自卫生行政部门、市直(驻市)医疗机构、各县(市、区)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并具备以下条件:(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熟悉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医疗卫生工作规律,对医院管理工作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
(二)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组织性、原则性强,具有良好的敬业与合作精神
(三)熟悉医院行政管理或临床工作,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业务水平,一般应具有股级以上行政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
三、具体要求(一)各地各单位在推荐时,要注意涵盖从事医疗管理(含临床业务)、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纪检监察等方面工作的人员
对于退休时间较短、有丰富管理经验、熟悉情况的专家也可以考虑推荐
(二)请各地各单位于2010年元月25日前,将《赣州市医院评审评价专家推荐表》(附件2)及《赣州市医院评审评价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3)汇总后,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我厅医管处
所有表格电子版可在市卫生局网站下载
我局将在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专家的专业背景、管理、临床工作经历以及所在单位的类型和地域等因素,对候选人进行审核遴选后,组建赣州市医院评审评价专家库
联系人:徐菁,联系电话:8169016